其他
案例评析|“鬼吹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认定及权益归属不正当竞争案
本公众号旨在为公益目的 传播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讨论知识产权法律案例
导语|
随着作品知名度的攀升,相应的作品名称与作品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对应关系,具备区别作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该作品特有名称的权益应当归属于通过商业运营对培育知名度作出贡献的主体。 供稿:秦琳、艾可颂编辑:秦琳、艾可颂
裁判文书请戳
(2018)苏民终130号该案例入选2019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往期精彩